Re: [請益] 球員受傷

看板NBAGM作者 (她的。發光搖擺)時間21年前 (2003/12/11 07: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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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srat (Be a Businessman!)》之銘言: : 有些契約會有特別的條款 : 減肥條款 吸毒條款 etc. : 記得還有出賽場次的條款 : 請問一下 : 為什麼沒有受傷條款呢? : 我意思是 : 受傷的話球隊可以行使選擇權把球員揮棄.. : 目前看到好像多半是這種保障合約 : 雖然錢是保險公司在付 : 可是薪資空間卡死了 球隊也要龜縮個好幾年 : 我這樣講好像對球員很不人道 : 可是在商言商 : 球員一受傷 球隊也是受害者 : 薪資一卡死 球隊戰績下跌 : 週邊商品 門票銷售下滑 : 球迷流失 : 通通都該怪"球員受傷"啊 (我沒說怪球員喔.. ) : 為什麼這種合約只保障單方面的呢? : 舉個不倫不類的例子 : 像教書 : 教授有規定要升等跟考績 : 萬一被學生氣炸了變笨了 : 寫不出新研究一樣要走人 : 這時候學校哪管你頭腦變笨是因為被學生氣的 : 這也不算在職業傷害裡面 以下是我猜想的答案。 可是如果球員打球時因為擔心合約當中的傷病條款而怕受傷,打起球來縮手 畏腳的,那就算能夠保持健康,也已經不是百分之百的戰力了。雖然不特地 註明這一點,反而萬一受傷還有保險公司薪水照付,對於收買球員的向心力 不是更有效果嗎? 如果球隊擔心球員容易受傷的話,簽約的時候就不要簽太長太久,然後看看 球員肯不肯接受吧。不然怎麼會說 Rod Thorn 簽 Alonzo Mourning 還一簽 就是四年兩千萬,然後保險公司又不接受投保萬一因為腎臟真的不行要退休 的動作實在是場豪賭咧?現在證明是錯誤的冒險投資了吧...╮(╯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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