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球員受傷
※ 引述《Tisrat (Be a Businessman!)》之銘言:
: 我覺得奇怪的是
: 看起來目前所有的bargaining power都在球員身上
: 而且球隊方必須take the full risk
: 我覺得這跟現實面似乎不合
: 因為球隊的risk aversion應該會較高才是
: 理由有二:
: 1)長約對球隊的收入影響遠大於球員本身的薪水
: 2)看起來像是球員本身較知道自己有沒有可能受傷或退休
: therefore, the players should be informed
: 實例上都是懂得多的比較不怕風險
: 簽約時會承擔所有的部份
: 這樣子才能達成first-best
: 合理的risk sharing mechanism應該要把
: residual risk擺在比較沒那麼怕的那邊
: 小弟學contract theory的
: 英文太多不好意思 但我真的不知道那些該怎麼翻
不太懂第二點 何謂"懂得多"??
這應該是建立在有舊傷的球員簽新約時才有的情形吧(?)
如果一個從來都是健康的球員在簽約時怎麼會知道自己會不會受傷甚至因此退休
如果您是專指有舊傷的球員...
那...我還是不覺得他們就會知道的比較多
有打球受過傷的人應該有經驗
一旦打熱或打high起來 場上不會有感覺 痛的睡不著覺是睡前的事
我的意思是 其實球員對自己身體狀況的評估沒有客觀性可言
他只能知道"當下"作這個動作舒不舒服
而無法知道之後的傷害嚴重度 更不會知道預後是好是壞
雖然身體是自己的
但預後的評估是專業醫師(除了魔術隊醫)才有能力下的
(不是球員壞心想坑錢 而是他們沒這個知識去判斷自己的情形)
這方面該是要出錢投資的球隊的問題
另~ 個人一直以為長約跟沒有受傷條款對球員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耶 @ @
(任何一種運動都如此)
對球員來說 尤其是他們這種職業級的選手 除了打球幾乎別無所長了
如果是那種莫名其妙的一年一約 (短約 有傷病條款)
一旦受傷球技往下掉 隔年不就不用吃飯
甚至受傷嚴重到退休的話 下半輩子也不用活了
但偏偏運動又是高傷害性的職業
而對球隊來說 球員受傷 白花錢是投資錯誤 卡死薪資是一時的
比較有能力承擔全部的損失 是球隊比較不怕吧
所以職業運動選手的高薪除了因為其專業性高之外還包括了[以後都不能再工作]風險
(此工作專指"發揮其專才" 真的要工作 當然什麼都可以作)
也所以職業運動薪資不高的台灣 除非真的才華洋溢或運動世家的那種
不然通常不會有家長希望子女靠打球維生吧
(應該說除了升學之外萬般皆下品)
(天分高如田壘 家裡人只希望他當個老師就好 )
(該是國內第一控衛的顏行書也說出雖然打球是最愛但演藝界才能生活 /___\)
(是因為錢少所以不鼓勵子女往這方面發展 還是因為不鼓勵所以風氣不盛錢多不起來
雞蛋問題就不討論了)
(此段完全是很粗淺 想當然爾 沒有根據的推論 請見諒)
(應該說這是我接受以體育為職業的人薪水比一般人高幾十倍~百倍的原因)
(畢竟他們工作年限短而且風險高)
我的意思是
因為薪資高且不能有傷病條款的長約才能保障這種對勞方來說風險極大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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