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出讓 ING 全馬

看板Road_Running (路跑 - 跑步 - 馬拉松)作者 (Bealaef)時間17年前 (2007/12/08 12: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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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今天原跑者,它放棄他的權利是他的事, 說實在的,這個名次與成績自己激勵自己用的, 對其他人並不代表什麼, 而大家都是去運動或是挑戰自己, 乾其他人屁事,也乾chwang屁事, 假如冒名而得名,當然也會被抓包而取消得名, 但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得名, 大家只是想去參加,讓自己更進步而已, 幹麻稿的這麼複雜。 ※ 引述《chwang (是未來嘛?)》之銘言: : 你是為了什麼才去跑馬拉松的呢? : 感受馬拉松氣氛?喜歡大家一起跑的感覺?跟自己賽跑?例行性活動? : 那個號碼代表的是你個人參與這次活動的編號 : 馬拉松是個好活動 相信你是個參與者 : 但運動家精神 首重誠信吧! : 你不去跑可能是因為你有事情 但你的編號饋讓給一個想去跑的人 : 看似好意 接受者也願意 但沒有代表運動員誠信的精神存在 : 你可以把這件事情看得很輕(只是一個號碼讓給別人 又不傷人 又可以利他) : 也可以看得很重(馬拉松是一個活動 我把它看的很神聖 代表我個人去參與這個運動) : 好活動不怕沒有人參加 但馬拉松精神一定要有 : ※ 引述《ptpaco (干卿何事?)》之銘言: : : 本文若不適合麻煩版主刪文 : : 我不了解這樣跟運動家精神何干,如果我是為了賺取獎金 : : 當然不可能讓別人幫我去跑,這就跟吃禁藥一樣 : : 應該說比吃盡要更遜,應為去跑的一定是強者,誰都認識你,當然也不會有人這樣做 : : 另外,本人把權利拿出來,並不會因為這筆交易獲利 : : 當然,大會確實有規定不可以轉讓,原因我並不知道為何 : : 只是這樣做法是否有法律效力,還是大會本身方便行事,那是大會的問題 : : 處罰隔年不可報名,那是我與交易版友的事情,亦無需其他版友過問 : : 這樣的轉讓若有法律上的違規,那還請版眾指導,我虛心受教 : : 如果沒有,那我不過是想減少一點臨時有事無法參加的損失 : : 或許也因此讓一個忘記報名的版友可以參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0.112 ※ 編輯: linux09x 來自: 140.118.230.112 (12/0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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