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墊步的英文
不好意思小離個題
看到上篇其實突然對於條文中
"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的定義感到疑惑
照中文翻譯是雙腳均不是軸心腳
那到底這個意思是包含了軸心腳尚未建立以及軸心腳已不存在的狀況
還是只有後者?
在此解釋我上面所說的兩種狀況:
軸心腳尚未建立的狀況就是雙腳在空中時接/收球並同時落地(25.2.1第二點第二條)
(可以由腳步移動確立軸心腳)
軸心腳已不存在的狀況就是如你上篇的動作開頭接球敘述(25.2.1第二點第三條)
(用軸心腳起跳並且雙腳落地 25.2.2第二點第一條亦是)
因為在條文中對於前者的敘述並未使用到"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
如果是兩者都包含在內 在條文裡怎麼看都不對
如果只包含後者 那根據上文中邏輯 也就是25.2.1第二點第三條→25.2.2第三點
從這樣的推論來看在上文動作中接續運球是合法的
而在上篇的解釋部分推論寫到:
"然而要形成「兩隻腳都不是軸心腳」的狀況,
根據前面幾篇的討論,必須合乎25.2.1第二點第三條的狀況,雙腳在空中時接到球。"
這代表紅字部分的定義是只有前者?
看到這裡跟我對於紅字的理解似乎是相反的 所以感到疑惑
回到上篇例子結論所述
如果上文的推論扣除掉上面的疑惑是正確的
那用我的方法說成:
如果軸心腳存在或是軸心腳尚未建立 就可以運球(不包括收球後)
如果軸心腳已不存在 就不能再運球了 只能傳球或投籃
這樣是正確的嗎 這樣理解對我而言比較簡單
我並沒有參加過研習會
只是對於籃球有興趣和熱情所以以前就有研究規則
可是自己去理解實在不容易 尤其會有很多自己看不到的盲點
先謝謝原po及各位的回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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