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要說為何人家不開放路權-_-(抱怨)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cz (i might be wrong)時間13年前 (2013/01/17 00:44)推噓7(7推 0噓 25→)留言32則, 7人參與討論串4/14 (看更多)
其實真正的問題是台灣沒有一個完整的路權概念
目前大家談的路權
都只是零碎的交通法規和個人經驗堆疊起來的用路法則
路權的範圍很大,
包含用路人 (包含各類駕駛與行人) 的優先順序、
各自的權利義務、
或是道路的使用分配、甚至設計建設方式......等等
這是相當不小的系統
而且需要一個中心德目去貫穿它、
然後讓每個用路人都知道、都能夠依循這個原則使用交通
台灣一直以來都沒有建構這樣的系統
所以衍生的問題才會一大堆
我會強調要建構這樣的系統,
是因為各國自有不同的系統和原則
(甚至美國不同州的路權細節也不太一樣)
重要的是一致性、和教育到每個用路人身上
缺乏這樣程度的路權觀念
所以我們的用路人往往很直覺的將其他用路人視為妨礙
並沒有存在一種理性邏輯,去思考優先順序為何?應該如何作動?
就像這版上提過很多次的經典問題
A: 機車是不是慢車、該不該走快車道
B: 紅黃牌機車應該停汽車格或機車格、路口左轉應該怎麼動
觀念是一回事,現實運作中,卻好像是平行宇宙,
大家只能依循著自己安全、和不要被罰錢這類恐懼去做
很多時候為了安全 甚至連法規都要放旁邊
總之,
就是因為沒有完整的路權系統
所以大家的認知都不同,運作起來當然混亂
然後沒看過不熟悉的東西 看起來當然最不順眼 -___-
雙方在開幹之餘,先想想彼此的認知和立場有什麼差距,
又應該以誰為準?
阿就沒個準,那不就吵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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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5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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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就很大
請定義下列三題: 鑽車 / 行進間 / 高速下
我想您應該明白我問這三題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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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安全距離是多少?
如果你的 "行進間"="車輛行駛中,非靜止"
那鑽車的本身不就是非靜止?
您的"共識"已經開始自相矛盾了...
另外,60+不單叫做滿快了,
基本上台灣大多數的道路,規則上都沒打算讓你用到超過60kph耶
恐怕您是沒搞懂問您這些問題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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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一件趣事,跟兩位分享一下
我去年住美國Tucson一年,然後那邊的朋友也有過來台灣待過一小段時間
我的美國友人怎麼看台灣交通?
他們說:一開始看很恐怖,嚇死了,車那麼多,特別是摩托車
可是在路邊等公車站個十五分鐘,漸漸的感覺就不一樣
台灣的用路人好像很有默契、有一套邏輯在運作
看起來以為一定會撞成一團亂七八糟的狀況,都沒有發生
台灣的駕駛人技術不錯,個性也好,
台灣有很糟糕的交通,但是有很好的駕駛人
美國是反過來,交通不是太大的問題
但有很多糟糕的駕駛人,一出車禍通常都很嚴重
或許我們自己檢討,是絕大多數人都不太守規矩
但美國人看的感覺是,美國大多數人守規矩,那是因為罰款非常重
而不守規矩的人會特別嚴重,常常傷害自己或別人的性命
台灣人素養沒有特別糟
是罰的不痛不癢又可以凹警察才會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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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慢慢接近我的用意了,
您所謂的共識如果是一個模糊的東西
要怎麼讓大家去依循、有同樣的行為準則去用路?
更不要說,根據您提出的共識、用您的觀點去解釋
都還存有明顯矛盾、和游走於現行法規的模糊地帶
這樣真的是"共"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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