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不能接受VElysian@meditation板水桶判決 !

看板meditation (靜坐 - 冥想)作者 (A醬)時間8年前 (2017/03/15 16:37), 8年前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CourtGeneral 看板 #1OlmUly7 ]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 CourtGeneral 標題: Re: [申訴]不能接受VElysian@meditation板水桶判決 ! 時間: Wed Mar 8 03:19:07 2017 前一篇文是裁定,而不是建議 組務的裁定板主可以選擇上訴 而不是繼續在組務板爭論 組務取消這個處份正也是要明確的說明不能使用這次判決作為未來參考的案例 同時也是在此板作為一個案例 一、板主在執行處份時應具備有比例原則的概念 二、請明確的說明認定為廣告的原因或是判定的標準 而不是單純一再重複說這是廣告這是廣告 至於六,請你再看一下自己前面的發言 禁止商業廣告, 如同禁止酒駕; 我想「禁止商業廣告資訊」字面上意思已經很明白了。 你比較的是「禁止商業廣告」和「禁止酒駕」 請不要自己又改成比較酒駕和靜坐 沒人在和你討論靜坐的定義或是討論靜坐文字的用法 綜合以上,新增裁定如下: 一、移除 VElysian 板主職位。 二、請申訴人自行至 ID_Problem 板申請取消退文 申請原因請寫: 申訴後經組務裁定取消退文。 原板主已被取消板主職位,因此由當事人自行申請 三、水桶部份稍晚組務再行處理 ※ 引述《VElysian (VElysian)》之銘言: : 一、對此案我已將判決標準陳述,參見引言, : 如果對此標準認同,懲罰不可貿然取消。 : 二、這次的違規裁量,不一定能適用於下一次違規發生的情況, : 因此我傾向以判例的方式作為依據,而不訂定板規。 : 三、商業廣告是站規明文禁止, : 任何已註冊的使用者,都會在註冊時閱讀並同意遵守站方規範。 : 既然違反站規,理應加重處罰,並無不妥。 : 四、靜坐板,主要討論靜坐, : 靜坐與控制自己心念息息相關, : 對於能克己欲望之人,靜坐才有益處;反之則否。 : 因此,本板不會訂立板規。 : 然而有置底反省區提供推文反省之用。 : 五、就算沒有附上商業資訊,也可以寫一篇文章,達到相同效果。 : 簡言之,和怎麼打坐有關。 : 卻和看什麼書打坐?參加什麼課程打坐無絕對相關。 : 因此嚴格禁止商業資訊也是合理的。 : 附帶一提:此案中,提供的資訊並非單純書名,而是廣告無誤。 : 六、酒駕確實有明確定義,也有標準作法。 : 可惜靜坐沒有明確定義,也沒有標準作法; : 故討論靜坐的過程中也不會有明確定義和標準作法。 : 如果靜坐有標準作法, : 歷史上早就出現適合初學者的統一的靜坐方法了。 : 事實上,靜坐出現了至少幾十幾百種流派。 : 訂立某些標準,必定有所偏頗或產生弊病。 : 即是,在爭吵的雙方中,偏袒了某一方。 : 所以,就長遠眼光來看,訂立發文標準之類的標準作法,並不適宜。 : 靜坐是心性上的功夫,非文字上的功夫。 : 提外話: : 酒駕在法律上確有明確定義,但酒駕在人體生理學上卻沒有明確定義。 : 酒測值超標,可能不是喝醉。 : 酒測值破表 大於2.2 警稱奇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06796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裁定: : : 一、水桶取消 : : 二、退文取消,板主請至 ID_Problem 板申請取消退文 : : 理由寫組務裁定取消即可 : : 說明: : : 我們就以「禁止酒駕」來說好了 : : 無論是「禁止」、「酒醉」或是「駕駛」都有很明確的定義 : : 甚至「取證的方式」都有標準的作法 : : 否則無論是取諦者(警察)、裁判者(法庭)和一般民眾都沒辦法了解判斷的標準 : : 當然在 PTT 上並不會要求以這樣的標準來要求各個板主 : : 尤其是在各小板上 : : 組務仰賴較熟悉各板文化及使用者的板主來管理使用者的行為 : : 但是以此案來說 : : 如果板規上沒有明確的定義,再加上如此長期限水桶及劣文處份 : : 那就有不教而殺謂之虐的嫌疑 : : 同時也降低了討論區發問導致有意義討論的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6.228.11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General/M.1488914351.A.F07.html ※ 編輯: RJJ (216.228.112.21), 03/08/2017 07:40: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dfgh0920 (36.228.114.73), 03/15/2017 16:37:46

03/16 19:50, , 1F
判決推翻就直接拔板主是什麼妖術...
03/16 19:50, 1F

03/18 14:25, , 2F
尊重組務判決
03/18 14:25, 2F

03/18 18:54, , 3F
我也尊重
03/18 18:54, 3F

04/02 07:54, , 4F
直接拔板主真是詭異
04/02 07:54, 4F
文章代碼(AID): #1OoFrRiB (meditation)
文章代碼(AID): #1OoFrRiB (medi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