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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6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vapig (鐵山豬)時間19年前 (2006/04/11 01: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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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話比較傾向引用. 第 52 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作為維基棒球館合理使用所接觸著作的法律權源。. --. ▂▂Great Sound 台▂▂ http://OnAir.GreatSound.cc . ▉█
(還有98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op (Overture Jubiloso)時間19年前 (2006/04/09 17: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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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裡面沒有限定記者才受到保護吧?. --. 大家一起來抵制中華職棒!. http://www.wretch.cc/blog/mtbshortstop.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52.5.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tZu (良牙)時間19年前 (2006/04/09 14: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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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是指《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 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所以記者報導時參考他人著作的行為是受到一定程度保障的. 第二句是指《著作權法》第九條第四款.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四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op (Overture Jubiloso)時間19年前 (2006/04/09 12: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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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句沒有矛盾嗎?:p. --. 大家一起來抵制中華職棒!. http://www.wretch.cc/blog/mtbshortstop.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52.5.

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enUp (紫色流浪貓)時間19年前 (2006/03/03 20: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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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邊不太了解. 意思是自由版權的著作作者仍然可以與其他人做私有授權的動作是嗎?. 那之前有人提到的版權狀態只能夠改鬆不能改嚴這句話是不是不夠精確?.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