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置底的未決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ftziya)時間19年前 (2005/09/12 01:3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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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M (前進華航修護工廠)》之銘言: : 沒人要討論了嗎? : 沒人有答案了嗎? : --- : 大家一起來開棺驗屍一下吧 = = 說一下自己的意見,有錯誤煩請版友們指正, 關於跳球員違例的狀況, 其實大家都知道違例或犯規後的發球原則上都採就近原則, 依據這個觀念, 個人的看法是A隊跳球違例,由B隊在前場緊靠中線界外處發球, 不是腳跨中線喔, 因為這個違例是發生在中線的地方. 另外,關於投錯籃框又犯規的情形, 規則很明白地對投籃有所定義,是進攻敵隊的籃框, 而且也很明白地說明意外或故意投中本籃的計分方式, 所以這個投籃如果進是算對隊兩分,紀錄在對隊場上隊長身上, 但這個問題有一個地方要注意, 一個前提觀念,只要是活球進入籃框得分就算, 所以不管這個活球是因為投籃,傳球,非故意腳觸球,只要進籃得分就算, 而此問題在於,投籃的球員被犯規了, 那又由於這個動作並不符合投籃的定義, 所以啦! 這個看似投籃動作出手的球在裁判鳴哨時就已經成為死球了 (如果是符合投籃定義的球則不成死球), 死球進籃得分是不算的,所以該球得分不算, 那犯規方面,既然不是投籃動作, 那這個犯規當然就是防守方或無持球狀態下的犯規 (因為題目對於犯規時球到底有無離開手沒有詳細說明), 則在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或罰球(加罰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10.87

140.123.193.69 09/13, , 1F
是不是大家覺得見解怪怪的,所以都沒人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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