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日本洋將限制
※ 引述《LUDWIN (浩一.路德.高杉)》之銘言:
: 大略翻譯如下
: 沒有日本國籍的外國人在一軍只能登陸四名,外國人選手中,投手或者打者最多只能同時
: 登陸三名,以投手登陸的外國人可以代打代守,但不能因此同時四人上場
: 外國人選手因為如下的原因,可以不計入外籍球員使用
: 1.在日本高中國中以及二專總共就讀三年以上.(這就是達魯修條款)
: 2.在日本大學繼續讀滿四年(大豐:烏烏烏烏烏)
: 3.再日本居住五年以上,並在日本野球聯盟(包括甲組成棒)登錄滿三個球季
: 4.在日本職棒取得fa資格(總共打滿9個球季,每球季登錄滿150日)
: 5.1.2項取得的選手,就學年數和職棒生涯在內總共五年
: 以上符合五項條件之一的外國人選手,其登錄將不會佔據外國人選手的登錄
: 所以,目前的洋將改變登錄為日本人的空間已經放寬很多
: 例如林威助,或者王子崧(如果沒回台灣的話),都可以以本土球員認定登錄
: 至於許或者張,可能必須要取得fa資格才行......
只聽過瀨間仲條款,怎麼找就是找不到所謂的Darvish Yu條款.
轉貼自己在大榮板貼的日職外人登錄規定.
=======================================
這個議題剛好在今年的選秀會上,因為瀨間仲Nolberto這位巴西籍的高卒球員,
在今年參加了選秀會而被中日指名,使得NPB當局再放寬對於不受外人球員限制的規定,
原本的規定是:
1.在日本就讀高中(三年, 含國中、專科及短期大學)且居住滿五年
2.在日本就讀大學(四年)且居住滿四年
(陳大豐當年的規定是即使唸完大學仍然得在日本住滿五年,
所以大豐又進中日當了一年的練習生)
3.在所屬的社會人球隊待滿三年且居住滿五年
4.在NPB取得FA資格-----(郭泰源)
因為瀨間仲,現在再追加一條放寬規定是:
5.在加入NPB前後居住四年以上,並經由選秀會入隊-----瀨間仲條款
符合以上五項規定的其中一項,就可不受外籍球員登錄的限制.
而瀨間仲在日章學園唸了三年的高中,並經由選秀會加入中日,
只要在日本再居住一年,就可以不受外籍球員登錄的限制.
===============================================================
最後一條的瀨間仲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必須要經由選秀會入隊的球員才適用.
應該沒有所謂的"入日本戶籍十年以上"的這種"Darvish條款"吧?
還是我資訊太落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3.144.37
推
推 61.64.109.6 04/15, , 1F
推 61.64.109.6 04/15, 1F
推
推218.165.109.161 04/20, , 2F
推218.165.109.161 04/20, 2F
→
61.231.24.203 07/24, , 3F
61.231.24.203 07/24,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BaseballSYS 近期熱門文章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