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二軍的薪水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pip)時間20年前 (2004/04/27 22:1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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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依照合庫預算書模擬的年度支出中 為何沒有把比賽費用(含球場租金,燈光費等) 列入的原因 因為在我的想法,國內的二軍比賽根本不必賣票 也不必到任何一軍比賽的場地進行,而是模仿新人聯盟 直接在國內各球團的練習球場比賽。比如三芝球場 ,龍潭兄弟球場,興農練習場,統一路竹球場等 因為二軍的主要任務是「培育」與「增加比賽經驗」 大多數的二軍選手技術觀念都不成熟,有什麼「資格」 要求球迷必須買票看他們表演。所以二軍聯賽的比賽地點 就在各隊的練習場進行,比賽時間當然安排在早上或下午 且強制要求兩隊隊員在比賽結束後全數留下整理場地 一來增加維護人手二來教育選手該尊重場地,當然也有 磨練選手吃苦,並激勵選手如果要享受就增進球技上一軍 至於如何避開一軍選手使用球場練球的問題,這很簡單 就是二軍比賽的主客場跟一軍對調,當一軍球隊到外地 比賽時練習場當然空下來,這時就能提供二軍比賽 而且目前一軍比賽日幾乎都是中午起床,下午兩點左右集合後 直接前往比賽場地,對二軍而言更是方便 因為都是在各球團的練習場比賽,主隊當然不用付場租 客場球隊也只要負擔巴士的油料錢(長距離才需額外增加旅館費) 且賽後兩隊球員協助整理場地,也省掉球場工讀生的費用 所以我才會很大膽的把比賽費用刪除 至於記錄人員與裁判費用,可年度總結並算在雜支項目 且如果是聯盟儲備裁判與記錄員的支出並非算在球團的二軍報表 而是聯盟的財報但由六球團共同分擔,所以這筆費用可列在球團 年度雜支,而非二軍直接開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2.95 ※ 編輯: yachko 來自: 61.216.72.95 (04/27 14:37)

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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