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二軍的薪水
※ 引述《IBIZA ()》之銘言:
: 1.讓二軍部分比賽在各球團的練習場地比賽, 不過不太可能每一場都如此
: 畢竟一軍也有使用練習場地的需要, 不可能因為二軍要比賽或練習
: 就排擠一軍使用練習場地的時間, 畢竟球隊還是以一軍為主
其實練習並非練的越多越好,而是是否有效率
而且比賽期間不宜做太強烈的練球,否則會過度疲勞
目前國內一軍的練球幾乎都從下午開始,所以二軍可以從早上開始練
並在練完後先把場地整理乾淨讓給一軍,真正會從早練到晚的
只有在春訓時期,球季期間的練球目的在保持球感
: 2.就算練習跟比賽全部都安排在各球團練習場地
: 若比賽或練習在晚間進行, 仍然必須支出燈光費用
我的想法是二軍比賽全部安排在白天舉行,我在好動網上班期間
曾經在曾大哥那裡看到一本日本巨人二軍的比賽照片集,那是巨人
特地把該年全部二軍比賽每一場都精選照片集結成書,還有簡單的比賽日期
成績等資料,我就注意到其間幾乎沒有一場比賽是在晚上打,而且比賽場地
除少數外都是極為偏僻的地方球場,有的球場甚至連看台都沒有,當時我看到
這本書嚇了一跳,才知道日本的二軍比賽是多麼艱苦,所以我才會設定給二軍
的環境非常惡劣「連日本巨人的二軍都那麼苦,台灣的二軍選手有什麼資格比他們享受」
至於夜間練習的燈光我確實沒算進去,但我認為這筆電費的支出
對總額並沒有太大影響故算在倒數兩項中間
: : 至於記錄人員與裁判費用,可年度總結並算在雜支項目
: : 且如果是聯盟儲備裁判與記錄員的支出並非算在球團的二軍報表
: : 而是聯盟的財報但由六球團共同分擔,所以這筆費用可列在球團
: : 年度雜支,而非二軍直接開銷
: 這樣作只是名目上的轉移
: 對各球團而言仍然是因為二軍而額外增加的費用
: 名目上的轉移是沒有意義的
應該這麼說,這筆經費是算在球團支出給聯盟的年度費用中
且如果二軍裁判如同目前聯盟的儲訓裁判一樣是給出場費而非固定薪資
(記錄員亦同)如此所增加的費用並非大幅影響二軍的年度支出
所以先行略過,當然如果聯盟對二軍裁判與記錄員是採取固定月薪制
使得每年球團給聯盟的費用暴增超過百萬則另當別論。
而且就我有次參加中職聯盟年度會議時看的報表資料,目前中職的主要收入
是來自租給民視辦公室的費用,六球團幾乎沒有再挹注聯盟任何資金
也就是說包括裁判員記錄員的薪水完全不需六球團聯合分擔
應該這麼說,目前聯盟本身的財務已經自給自足,六球團擁有聯盟的股份
與經營權,不但不需要挹注資金讓聯盟損益平衡,倒是六球團每年可以固定
從聯盟這裡分到利潤(雖然比起本業少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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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72.95
※ 編輯: yachko 來自: 61.216.72.95 (04/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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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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