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詭異的個人獎得獎條件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大豆)時間19年前 (2005/07/06 13:1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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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haelHsin (BBS之蟲)》之銘言: : : 推 James73:比率 累積 這兩種數據應該要分開看 219.68.97.27 06/21 : 累積性的獎項,被解約的人只會少投/打,要是這樣還能領先其他打完整季的人,那 : 給他也很合理; : 比例性的獎項一般也都會設最少出賽數/打數/投球局數之類的限制,只要有過門檻, : 也沒什麼道理不給吧? :p 全壘打王、安打王、盜壘王、勝投王之類的獎項。是所謂的累積性獎項 打擊率王、ERA王這種,是所謂的比例性獎項。 但是正常的情況是,只要能夠爭取這些獎項的選手, 無論在累計或是比例上都有傷當多的上場機會,球團沒有正常的理由會放著優秀的 選手不用。 少數的例外是所謂的「超級新人」上場,尤其是目前制度上替代役男可能會在 球季中才進入球團的情況屢見不鮮。個人倒是覺得應該對於新人王的資格可以 設定「登錄日」或是比照MLB的「出場局數」的限制。以免某些新人球員因為 太晚登錄而失去資格。 -- 「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看到蘿莉不推倒的經驗,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卻被判定是蘿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2.107 ※ 編輯: hsuans 來自: 61.231.122.107 (07/06 13:23)

61.231.24.203 07/24, , 1F
test
61.231.24.203 07/24, 1F

61.216.136.35 08/21, , 2F
陳致遠出賽30場都能拿新人王囉
61.216.136.35 08/21, 2F
文章代碼(AID): #12osc2_d (BaseballS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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