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灌] 美國科特洪水法對於職棒勞資關係的影響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無事莫生事 有事勿怕事)時間19年前 (2005/10/20 22: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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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文) 雪漫法第二條意在規範獨占對於州際商業活動可能造成的影響,禁止使用有礙 競爭的不當手段取得或維持獨占地位。如欲認為事主的行為依照雪漫法第二條規 定應屬違法,應滿足以下兩點: 其一,事主必須在產品或地理市場局於獨占地位; 其二,事主必須是以不法的手段獲致或維持其獨占地位。 如果事主只因為產品的品質精良、經營的眼光獨到、或是歷史的偶然發展,導 致其所經營的事業在產品或地理市場居於獨占地位,這種情形並不違法。 想要探討球員與球團之間的法律關係或爭議,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也該一併留意。 1935年國會制定華格納法(the Wagner Act),規範工會、雇主、員工之間的關係 ,確保員工有權組織工會以及與雇主進行團體協商。華格納法以及後續的歷次修正 (諸如the Taft-Hartley amendments、the Landrum-Griffin amendments等), 一般合稱國家勞動關係法(the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 ("NLRA"))。 (待續...不知何年何月才會進入正題 Orz....) -- 本季正妹 -- Rina Matsuki http://homepage.mac.com/y_aoto/PhotoAlbum29.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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