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該是成立二軍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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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裡的論述有一個重大矛盾:「替代役制度=/=職棒代訓」. 其實最早提出取代國軍培訓隊的制度是「補充役」,但因為. 條件太苛,為了顧及「整體運動役男」--是所有運動項目而非專為棒球. 的運動生命延續內政部才規劃「體育替代役」。. 而原先的體育替代役之中有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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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應該是沒什麼"居心"啦. 話說回來 現行棒球替代役制度. 其實是種心不甘情不願的圖利(包括匪夷所思的國外代訓). 政府想省錢 可以. 想要拿牌 當然可以. 但是圖利就不可以. 就算從選手個人來說固然是延續生涯. 但有多少家計負擔者是拋家棄子去領七千月薪. 卻沒有人關心過他們的"延續". 回到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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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之前小弟也有提到,是針對所有體育項目而非專指棒球專長。. ㄜ.... 基本上小弟想要說明的是制度的演進關係,應該說是時間關係會比較. 適合小弟的想法。. 這點小弟可能要提出異議,小弟之前為文中並沒有把這項舉動歸類給. 誰,只是想說明制度演進與所能提供的員額差異而已。. 恩... 的確是本位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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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個問題請益一下. 就是一個積極進取的職業球團. 不是都會儘早爭取球員加盟. 網羅到自己旗下加以訓練嗎?. 如果有兵役問題. 也會主動向政府爭取看看是否有能夠讓役男能一面. 服兵役, 同時又不會中斷技職訓練的替代方案嗎?. 為什麼中職球團反而對從學校畢業但還沒服完兵役的選手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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