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該是成立二軍的時候
共 59 篇文章
內容預覽:
這段之前小弟也有提到,是針對所有體育項目而非專指棒球專長。. ㄜ.... 基本上小弟想要說明的是制度的演進關係,應該說是時間關係會比較. 適合小弟的想法。. 這點小弟可能要提出異議,小弟之前為文中並沒有把這項舉動歸類給. 誰,只是想說明制度演進與所能提供的員額差異而已。. 恩... 的確是本位主義.
(還有541個字)
內容預覽:
我想他應該是沒什麼"居心"啦. 話說回來 現行棒球替代役制度. 其實是種心不甘情不願的圖利(包括匪夷所思的國外代訓). 政府想省錢 可以. 想要拿牌 當然可以. 但是圖利就不可以. 就算從選手個人來說固然是延續生涯. 但有多少家計負擔者是拋家棄子去領七千月薪. 卻沒有人關心過他們的"延續". 回到現
(還有358個字)
內容預覽:
^^^^^^^^^^ ^^^^^^^^. 這裡的論述有一個重大矛盾:「替代役制度=/=職棒代訓」. 其實最早提出取代國軍培訓隊的制度是「補充役」,但因為. 條件太苛,為了顧及「整體運動役男」--是所有運動項目而非專為棒球. 的運動生命延續內政部才規劃「體育替代役」。. 而原先的體育替代役之中有兩部分
(還有476個字)
內容預覽:
很抱歉,我想你稍微有點誤會小弟的意思了。. 替代役制度是補足在國軍棒球隊下員額不足的缺失,如果小弟印象沒記錯. 當初就是國防部希望將僅存的國軍棒球隊陸光都在裁撤,因為國防部認為. 當兵目的是要打仗,不是佔缺來打球的。. 在當時的芬圍下,恰逢政府漸進改革兵役制度,提出替代役才適時為國軍. 棒球隊解圍,
(還有15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