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baseball板對於板主任意更改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時間10年前 (2014/07/21 23: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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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qa17b 信箱] 作者: qa17b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 標題: Re: 水桶疑問 時間: Mon Jul 21 22:20:52 2014 ※ 引述《overseaking (滷味粉)》之銘言: : ※ 引述《qa17b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之銘言: : : 板規明明就寫明一個月當標準 直接無視這樣 : : 呵呵 你自由心證的權利超越板規了? : : 看來你根本接受不了討論麻 : 有關刻意挑釁、找架吵的言論先不追究, : 請將板規看清楚 :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 *2012/06/09修訂 : 這條款行之有年很久了,其餘有意見的請至板務板申訴,不再回覆。 我挑釁成性? 我針對板務提出質疑你不回應我還說我騷擾? 我要求你說明公開水球的標準有何問題? 你如果有給解釋我需要一直寄信問你? 既然你要濫權水桶的話 那我只好上訴了 反正你根本不願正面回應我的疑問麻 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78.24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a17b (111.249.237.18), 07/21/2014 2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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