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baseball板對於板主任意更改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滷味粉)時間10年前 (2014/07/22 13:4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作者 qa17b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 標題 Re: 水桶疑問 時間 Mon Jul 21 21:15:45 2014 ─────────────────────────────────────── : ※ 引述《qa17b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之銘言: : : 板規明明就寫明一個月當標準 直接無視這樣 : : 呵呵 你自由心證的權利超越板規了? : : 看來你根本接受不了討論麻 : 有關刻意挑釁、找架吵的言論先不追究, : 請將板規看清楚 :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 *2012/06/09修訂 : 這條款行之有年很久了,其餘有意見的請至板務板申訴,不再回覆。 我真的不太懂你發這種公告文的意義 我從頭到尾就只要求你就加重處分做說明 對吵架水桶這個我沒意見 你改了判決 發了一篇新公告 然後擅自引用水球 板主發公告就可以擅自公開水球 漠視當事人權益嗎? 有一種東西叫偵查不公開原則 拜託參考一下 你這除了挖洞給我跳還自己打臉 有板主這麼喜歡打自己的臉嗎? 名聲搞的那麼差真的不意外 算了 反正我也知道你不會回 當我說的都屁話好了 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78.2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74.1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06008019.A.125.html
文章代碼(AID): #1JpVhJ4b (Baseball_BM)
文章代碼(AID): #1JpVhJ4b (Baseball_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