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baseball板對於板主任意更改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滷味粉)時間10年前 (2014/07/22 1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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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17b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 標題 Re: 水桶疑問 時間 Sun Jul 20 15:18:06 2014 ─────────────────────────────────────── ※ 引述《overseaking (滷味粉)》之銘言: : ※ 引述《qa17b (U質 清新 健康der拉米狗)》之銘言: : : 板規明明就寫明一個月當標準 直接無視這樣 : : 呵呵 你自由心證的權利超越板規了? : : 看來你根本接受不了討論麻 : 有關刻意挑釁、找架吵的言論先不追究, : 請將板規看清楚 :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 *2012/06/09修訂 : 這條款行之有年很久了,其餘有意見的請至板務板申訴,不再回覆。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 帽子似乎越扣越大了吧 針對特地對象挑釁吵架這個我就認了 蓄意鬧板引戰<---硬扯這個會不會太誇張? 板上判例這麼多 你根本就沒參考過麻 講理講不贏 就把責任推給組務這樣 呵呵 板皇果然就是板皇 敢下判決不敢承擔責任 看來你會被申訴這麼多次也不是沒道理的 真的讓我大開眼界了XDDD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73.2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74.1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06007967.A.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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