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LIONS板務群判決疑義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agGREssion)時間8年前 (2016/04/27 00:5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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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小組長這邊不會主動介入雙方的討論當中 不過這個案子我旁觀了一個星期,一直覺得兩邊的討論沒有任何進展 到現在我終於發現問題癥結了!!! 也因此,這邊小組長要插話一下 根據置底文「棒球及中職群組板務板使用規則」裡頭說明, [溝通]案件需為「一般使用者受處分時與板主的第一階段溝通」 也就是說當事人認為自己受到板主處分不公,方能提出「溝通」 當「溝通」完結之後再進行「申訴」 (以現行的行政程序法來看,類似「訴願」與「行政訴訟」的設計) 但是這個討論串的起因在於當事人「並沒有要對自身受處份的部分要求改判」, 這已經不符合「溝通程序」(1-1)的適用範圍 可能是我先入為主認定當事人是要替自己爭取公道,所以整個系列文讓我有點看不懂 如今我終於發現是因為標題分類錯誤,導致我自己也解讀錯誤了啊 因此這個系列文我覺得可以不用討論了,因為就是錯誤的文章啊…… 不過這樣子就把這個系列文終止掉,我想當事人一定有怨言 因此咱們還是回頭來看看當事人的另外一個論點,順便提供建議 既然當事人只是「詢問你們獅板板務群處份的標準何在」,那就不應該是「溝通程序」 應屬於「板務建議&討論」(1-2),或著該利用 CourtBasebal 進行「檢舉」 不過這一點我很坦白的說執法判斷標準一直都是板主自由心證, 會根據不同時空環境有所變動,但唯一的標準就是不能違背板規、組規與站規 如果沒有明顯瀆職違法事宜,基本上我不會過度干涉板主裁量權 總之,這個系列文我覺得可以不用討論了 因為當事人錯誤的表達自己的論述,而且也只是來爭論板主裁量權的尺度 但這個目前看來沒有明顯事證指涉其失職,所以我不會要求兩名板主進行解釋 ※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 引述《Sheng98 (賤狗的窩)》之銘言: : : 關於你的文章的部分 : : 我看到最後, 完全看不出來所要表達的東西是什麼 : : 而且說真的, 如果當 v 板友開始用挑釁的語氣回你推文 : : 你當下就應該打住, 不繼續回應, 然後提出相關事證給板主群 : : 只是後面你繼續回應下去, 這就沒救了, 因為這樣根本就不知道誰先挑釁誰了 .... : : 還有你可以不接受別人的說法, 但別人不一定要接受你的說法 : 我對個人受處份的部分沒有意見 : 我只是覺得弔詭 : 同樣情況卻出現「矛盾」的處置 : (不同人罵「北爛」,Mcking吃警告,vince4687不受處分) : (不同人發生「回擊」動作,success0409吃警告,vince4687不受處分) : 我並沒有要對自身受處份的部分要求改判 : 始終都是詢問你們獅板板務群處份的標準何在? : 你們卻把我來此溝通的點拉到我是為自己的處份辯解 : 我以上幾篇文章和證據都是證明你們判決出現雙重標準 : 但你們卻完全沒解釋,再怪我沒有溝通誠意 : 如果我沒溝通誠意,沒事轉貼一堆證明給你們看的意義何在 : 我直接在這裡說你們雙重標準, : 讓你們自己找證明,找不到再去組務申訴即可 : 怕看不懂文章,重申三次 : 本溝通案都是詢問你們獅板板務群處份的標準何在? : 本溝通案都是詢問你們獅板板務群處份的標準何在? : 本溝通案都是詢問你們獅板板務群處份的標準何在? 請看清楚置底文、請看清楚置底文、請看清楚置底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62.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61689796.A.DC7.html

04/27 01:04, , 1F
如果有客觀事證,為何只是爭執板務主觀的衡量尺度?
04/27 01:04, 1F

04/27 01:05, , 2F
兩個人用詞都一模一樣,一個判定人身攻擊,一個不是
04/27 01:05, 2F

04/27 01:06, , 3F
而板務自身回應也是「不得有情緒性回擊」
04/27 01:06, 3F
文章代碼(AID): #1N7vt4t7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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