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Boozer
請問一個問題
正常情況下
Boozer是兩年前的第二輪選秀
保障約是二年 第三年是RFA
報導提到的騎士放棄對Boozer行使"選擇權"
是指放棄提出qualifying offer嗎?
如果不是的話 那個"選擇權"是指什麼?
如果那個"選擇權"正是qualifying offer
那我覺得這次Boozer事件有個奇怪的地方
原球隊在6/30之前提出qualifying offer後
一方面7/14可以簽訂新合約
一方面有別隊出價也可以match
而據報導 騎士原打算與Boozer簽下6年4000萬的合約 所以放棄這個"選擇權"
奇怪的地方就是
1 就算騎士有提出qualifying offer 還是可以簽訂新合約 為何要放棄?
2 即使騎士動用qualifying offer
爵士還是可以出價6年7000萬 Boozer還是可以接受 騎士若有薪資空間也可以match
不管有沒有動用qualifying offer Boozer都可以接受任何球隊給的合約
看誰給的條件比較好囉
我不懂為何報導一直說騎士好心放棄選擇權卻成了冤大頭 到底騎士冤在哪?
以上是就我所知發言 盼請知道問題出在哪的版友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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