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Boozer
※ 引述《colors (colors)》之銘言:
: 請問一個問題
: 正常情況下
: Boozer是兩年前的第二輪選秀
: 保障約是二年 第三年是RFA
: 報導提到的騎士放棄對Boozer行使"選擇權"
: 是指放棄提出qualifying offer嗎?
: 如果不是的話 那個"選擇權"是指什麼?
: 如果那個"選擇權"正是qualifying offer
: 那我覺得這次Boozer事件有個奇怪的地方
: 原球隊在6/30之前提出qualifying offer後
: 一方面7/14可以簽訂新合約
: 一方面有別隊出價也可以match
: 而據報導 騎士原打算與Boozer簽下6年4000萬的合約 所以放棄這個"選擇權"
: 奇怪的地方就是
: 1 就算騎士有提出qualifying offer 還是可以簽訂新合約 為何要放棄?
: 2 即使騎士動用qualifying offer
: 爵士還是可以出價6年7000萬 Boozer還是可以接受 騎士若有薪資空間也可以match
: 不管有沒有動用qualifying offer Boozer都可以接受任何球隊給的合約
: 看誰給的條件比較好囉
: 我不懂為何報導一直說騎士好心放棄選擇權卻成了冤大頭 到底騎士冤在哪?
: 以上是就我所知發言 盼請知道問題出在哪的版友解惑 感謝
我之前看外電 可能大概是這樣子
如果行使選擇權 的話 那麼
只要你可以跟進別隊出的薪資 那麼那位球員就得留下來
可是如果不行使選擇權 那麼球員就變成 無限制自由球員
到時後...他要拿最低新跑走 誰也沒辦法..
如果行使了選擇權 沒有其他球隊提出合約的話
那麼就依照之前簽約的內容 領他的薪水 並不重新簽訂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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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1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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