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政府是否應該強制浴場雇用救生員?

看板swim (游泳)作者 (126)時間15年前 (2011/03/28 11:54), 編輯推噓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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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o2000 (......)》之銘言: : 早就一堆等著請求損害賠償的救生員,在開放水域邊虎視眈眈了!那為什麼沒 : 有形成這種現象呢? : 1.救災事業被政府壟斷 : 2.高估自己擅泳的人不夠多,無法達到規模經濟 : 自泳的風險最高嗎? 這我倒不認為。 : 俗話說,擅泳者溺,那是因為擅與不擅者,都有自由選擇要不要下水的權利。 : 擅泳者下水,溺水的機率一定是低的,但不是0; : 不擅泳者,不願意下水,溺水機率當然是0! : 在沒有選擇,一定要入水的情況下,不擅泳者一定風險更高。 你這段風險評估根本就是錯誤 機率 P(下水且會游泳)、 P(下水且不會游泳) 你貝氏決策樹少開這項會差很多 就我觀察數年來游泳池的樣本,機率 P(下水且會游泳) 遠大於 P(下水且不會游泳) 後面才是P(溺水|下水且會游泳) VS. P(溺水|下水且不會游泳) 的比較 先驗機率後驗機率要不再複習一下? 你直接拿沒有選擇 一定要下水的風險來講 未免搞笑? 你當這是專制國家 規定全民一定要下水?所以沒得選擇? 我告訴你 就連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部隊的訓練 附近都有救生員(助教、老大哥) ㄎㄎ : : 是供需原則 還是業者永遠想多省一點錢?? :   是供需原則,但不是業者永遠想多省一點錢,業者是想要利潤最大化。 : : 在百貨公司摔個倒骨折 都可以要求 : : 或是雨天在燦坤樓梯滑倒挫傷 沒有放上小心地滑 他們一樣要負上責任 : : 業者的責任無遠弗屆 要出來開業 就要自己想辦法減低風險 : : 請救生員是在幫他們省錢少賠幾百萬 而不是多花錢 :   如果,溺水泳客向業者求償的數量夠多,救生員薪水就不會像現在這麼低, : 業者也會精挑細選,並經常複訓。業者不這樣做,原因有幾個可能: :   1.風險並沒有這麼高,機率低到,與走在人行道被撞死的機會一樣低 :   2.救生員替代品太多。實際上救生員能力不用那麼好,售票員只要會丟泳圈即可勝任 :   3.受害泳客或家屬不懂得要求償 : : 我唯一認同的只有不該事事都推給救生員 就像醫生也並不總能救回每一條生命 : 當然! 付了救生員的錢,就要有救生員專職的服務 : : 個人一直覺得游泳開心就好 但是關乎安全的事則不能有任何退讓 : 每個消費者的喜好與能力都有所不同,就算關乎性命的事情也有取捨退讓 : ,就算是你也會這樣做。如果真的不能退讓,那你一定不敢搭交通工具了。 : 搭公車、騎機車、開車出門等狀況下,不可力抗的重傷或死亡機會,絕對不是0, : 那為什麼這麼多人這樣做?因為冒這一點點風險可以換來極大便利。 : 這裡要談的是邊際效用,大家都這樣做是因為邊際效用大。游泳池的固定成本 : 、水、電、瓦斯、售票員等已經佔去大半,多兩個救生員(變動成本),會有一定費 : 用反映在門票上。假設救生員很專心,不做其他事,薪水文書等雇用成本一小時300, : 平均一小時收入20張門票,平均每位泳客每次光顧,有15元花在救生員身上。 :   其中10位泳客不黯水性,平均最多願付40元在救生員上,那這些泳客平均一位 : 因為救生員而獲得25元的邊際效用。只要邊際效用<=0,他們都願意付錢。 :   另外10位泳客自認擅泳,平均最多願付0元在救生員上,那這些泳客平均一位 : 因為救生員而損失15元的邊際效用。如果可以,他們不願意付這十五元,但是救生 : 員的服務,和本文首段說的誘因(交通方便、水質管理、其他設施等)是強制搭售 : 的。救生員邊際效用雖然為負,但是和其他服務的邊際效用相加,仍<=0,所以自 : 願光顧。 : 以上例子,救生員對泳客創造的總效用為(25-15)*10 > 0。如果有小於零的情 : 況,那就是因為政府管制,造成泳客和業者的損失。 : : 一個溫水泳池每月花在水電瓦斯的開銷上 絕對聘兩個救生員還有剩 : 當然有剩,不然就私立泳池就消失了! : 還是前面的老話,不管業者、勞工還是顧客,就是要追求利潤最大化。 : : 好笑的是很多俱樂部主任 櫃台 還有芳療人員雇一堆 救生員則是請一個都嫌多  :   這句話意思就是:救生員總效用為負。 : 不過這裡要注意點,那不代表該業者認為不需要救生員, : 有可能是業者認為,其他工作人員的眼角餘光已經足以取代救生員。 : : 業者的心態不難想見 畢竟主任跟櫃台都懂賣票 芳療人員可以增加收入 : : 只有救生員是不得不請的冗職 : : 該修法的是讓救生員回歸該有的職務 而不是修法修掉救生員 : : 一張門票便宜20元真的比自己和親友的生命重要嗎? : 不願多付這20元的人,只是因為覺得這20元還有更好的用途,不是覺得命不重要。 : 差別在於每個人認為「無法自救,需要救生員」的機率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 我不是要否定「花錢請救生員」,而是強調政府應該尊重每個人選擇的自由, : 性命不是國家的,自己選擇,自己負責。 國家就是要保障人民的安全 所以才要強制規範某些事情 如果面對對岸水鬼 你要不要再算算啥鬼邊際效應? 有很多事情是不可以用啥鬼機率啥鬼經濟的去算 其中一項便是生命 他ㄚ的母體樣本數懂不?你一個人有幾條命啊? 看整體的存活率是該說無知還是冷血? 能讓泳池溺水風險降到0 為什麼不去做? 看過太多自己選擇 別人負責的說說人 法治的社會 別把自己選擇自己負責無限上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60.82

03/28 13:08, , 1F
統計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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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6:21, , 2F
其實不用跟他屁那麼多 因為他不是活在現今人類社會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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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6:29, , 3F
生命是很可貴的 不是拿來說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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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6:36, , 4F
嘆~深深覺得“人本教育”比你學一堆理論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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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6:51, , 5F
社會是由人組成的 但有些人忘記什麼叫作人道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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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媽·等一下我去游泳」 媽媽:「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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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7:01, , 7F
任何人對游泳池第一印象 不都是「安全」二個字嗎?
03/28 17:01, 7F

03/28 17:07, , 8F
用數字去分析一件事 如果不是從最重要的議題去展開 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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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7:08, , 9F
何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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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7:10, , 10F
顧客那會管你最大利益什麼的 不安全的池會先被停業吧!
03/28 17:10, 10F

03/29 17:44, , 11F
強制救生員的薪水才是真的!!!!
03/29 17:44, 11F

03/29 17:45, , 12F
一個月30K不到 有什麼不小心 還可能會被判過失傷人...
03/29 17:45, 12F

03/29 18:39, , 13F
我也覺得應該保障薪水XD
03/29 18:39, 13F

03/30 17:18, , 14F
保障薪水不可能 畢竟目前為止政府只能保障所有人最低薪資
03/30 17:18, 14F

03/30 17:19, , 15F
無法保障某職業的最低薪資(公職人員不算....)
03/30 17:19, 15F

03/30 18:36, , 16F
而且政府保障的只有最低薪資 沒有保障就業....
03/30 18:36, 16F

08/07 14:02, , 17F
而且政府保障的只有最低 https://noxiv.com
08/07 14:02, 17F

09/10 10:51, , 18F
而且政府保障的只有最低 https://daxiv.com
09/10 10:51, 18F
文章代碼(AID): #1Da0PQGr (sw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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