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以為我解答嗎
※ 引述《sleepyjct (愛Eating愛迷路)》之銘言:
: 以前我的想法跟你相同 但是後來才知道 雖然合約一年一簽 但球團可以無條件續約
: 球員若覺得調薪不滿意 沒有管道申訴 也不能離隊 除非球團願意給離隊證明書
: 但到那樣地步 大概就是戰力外 不然就是被聯合封殺 能另尋東家者不多...
: 沒有自由球員制度 也沒有薪資仲裁 連交易都很少 我們的職棒有許多
: 不合常理之處...
這個就是模仿米國數十年前的制度
棒球在保留條款的保護下
可以免於反托拉司法的限制
當然後來有人告上法院
資方為了要保留保留條款而與工會做了許多的妥協
自由球員制度就是其一
台灣沒有保留條款
也有類似反托拉司法的東西
也有人告上法院而成功轉隊
不過自由球員制度並沒有因此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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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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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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