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中日再度簽訂互不挖角協約
看板BaseballSYS作者sendana (bc for what?=.=)時間20年前 (2004/11/04 01:38)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4 (看更多)
〈棒球〉中日再度簽訂互不挖角協約
陳師正
11-03 21:39
自1999以來中斷的『中日職棒選手合約』(一般稱互不挖角條款),在經過中華職棒聯盟
與日本野球機構兩年來的努力,於今年11月1日起再度簽訂正式生效。
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希望藉著透過協約的簽訂,進一步與日本職棒建立更良
好的互動與更密切的關係,一同為亞洲地區的職業棒球發展而努力。
中華職棒自1991年以來,便與日本職棒聯盟訂有互不挖角協約,當時所涵蓋的範圍亦包括
業餘球員;協約年限由原來的1991年至1995年延至2000年,然而在時空轉變下,協約早在
1999失效。
台灣兩聯盟合併後,中、日職棒聯盟便再度針對互不挖角協約內容展開協商,經過近兩年
努力,終於在今年球季結束時再度簽訂協約。本協約從11月1日起生效,期約2年,之後每
年將自動延續一年期。
來源:http://sports.yam.com/show.php?id=000004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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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各隊板 不少人對這樣的協議完全嗤之以鼻 理由應該也不用我多說了
我個人是覺得這種說法流於情緒化 有逢cpbl必反的味道
今天如果我是聯盟主事者 我也會將簽訂類似內容的協議列入重要工作之一
而理由絕不僅僅是單純為了保障球團的利益而已
仗著沒有被挖角的風險而為所欲為固然可恥
但是這並不代表這項協議的存在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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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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