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關於代訓球員出國不錄用條款的我感4
共 12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uans (泣~~~~~~陽森~~~)時間21年前 (2003/12/22 20: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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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是沒有。. 用公平交易法是可以判斷中職算不算是有聯合壟斷,問題他所針對的. 本來就是對於消費者之間的外部行為,而非他對於員工之間的內部行為。. 因為可替代性太低。 對球員也是一樣,他只能打職棒,沒有別的路可以走。. 目前真的是無法可管的狀態,但是立法院或許可以作點事..... 不過我印象中

推噓5(5推 0噓 1→)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ndana (再說吧)時間21年前 (2003/12/23 2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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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棒統一契約書第三十一條 契約之更新. ----------------------------------------. 球團如欲與球員締結下年度之球員契約時,可以更新本契約。. (1)除非球團表明要放棄更新契約權利之外,依照日本職業棒球協約之手續,保有本契. 約更新之權利至後年之一月九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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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uans (泣~~~~~~陽森~~~)時間21年前 (2003/12/23 22: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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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一個方法最快,直接立法。. 有醫師法,有公衛師法,為什麼不能有「職業運動法」?. 用強行法的方式最快,連打官司的工作也不必作。. 問題是,誰要推動這個法案? 立法委員。. 立法委員為什麼要推? 因為利益。. 這個利益來自於少數的企業主,和多數的人民選票。. 如果後者造成的選票力量大於少數企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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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dance (瑞河兄 掰)時間21年前 (2003/12/23 23: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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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少數的企業主給過政客什麼利益?. 你看某些人摳成那個樣子還給利益 免了吧. 政治人物不是你買他一張五萬的餐券就能擺平的. 選票其實也不用. 一個法案的制定 假設他是沒有爭議的 可以有跨黨團的支持. 那只要一個立委帶頭去衝去找人簽. 會期末再丟到包裹 兩下就過了. 所以問題是 那個立委這麼熱血?.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uans (泣~~~~~~陽森~~~)時間21年前 (2003/12/23 23: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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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上面所說的是一個立法的典型過程,並不是僅僅針對職棒。. 也不是針對中華職棒。. 而事實上我們不需要煩心政治人物們對於選票的敏銳嗅覺,. 如果有心,作一份民調,如果支持的,關心的,人數壓倒性的多,這個法案就會跑。. 如果僅僅是幾個熱血助理下去跑,功效反而不到。. 而且,相關立法是涉及到限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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