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改判是否必須再發一篇新的公告?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PTT鍵盤司法官)時間7年前 (2017/02/26 03:27), 7年前編輯推噓11(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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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贊同小組長的看法 認為不論是「另發布公告」、「在原始公告編輯文章」或「在原始公告推文」 都算是有達到告知的作用 我是觀察GreenChamber板主在板務板溝通解桶後也沒有都發公告文 例如這篇#1OaDHEsO (Baseball_BM)在棒球板查無GC板主有發解除水桶公告的紀錄 所以認為棒球板並無有改判的情形都會另外再發一篇新的公告說明的習慣 板主所做的水桶處分並非是因為自己爽 而是因為違規者的行為有違反板規或破壞版面秩序的疑慮所給予的處分 我個人會在水桶前會經過一定的思考、查閱相關判例 才會作出處分 所以絕無不尊重與隨便的心態 但是同樣一個發推文板主自己的心證 跟作者或板眾也不一定相同 板規大家也都有各自的解讀 所以在本板才需要溝通的程序 經溝通後解除水桶的理由都可以在板務板這個公開平台查詢 本人在解除水桶後也有在棒球板水桶的公告推文告知大家處理的情形 算是有盡到一定的告知義務 我想並沒有偷偷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問題 不發公告另一個考量的點是頻發公告 也有可能排擠板內正常討論的空間 公告是一種昭告他人這類行為板主判定有觸犯板規的情形或疑慮 請大家切勿挑戰以身試法 嗣後溝通有效而解除水桶 本人認為在未有明文規定板主解桶要為一定手段之前 只要有公開告知(手段不限)解桶水桶即可 但是有些行為即使解除水桶 原則上可能仍是ㄧ些不鼓勵之行為 例如liunwaiqoo所爭執的a111111zz一案 係為a111111zz在棒球板在比賽結束後仍發了一篇逾時戰況文 簡單來說就是當天比賽結束卻還PO了一篇3局的戰況文 水桶的理由我在#1OgnGUla (Baseball_BM)已經說明,不在贅述 但是這類處理上只是違反比例原則(輕微者僅刪文) 本質上還是違反棒球板的B-2板規 因此我認為 除非解除水桶的理由是因為適用板規有嚴重之瑕疵,或是經溝通有對於板規有新的見解或 判斷標準才需要公告向大家說明 反之要如何公開告知之手段應自屬板主之裁量權限 以上為本人之淺見 -- 大一女生 民法802 無主物先占 大二女生 民法808 埋藏物發見 大三女生 民法803 遺失物拾得 大四女生 民法798 果實自落於鄰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15.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88050857.A.B74.html ※ 編輯: google23145 (140.116.115.150), 02/26/2017 03: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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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你的水桶本身就不符合判例了 也就是抵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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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字所說的 對於板規有不同的見解 大家對於你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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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有疑慮 基於對水桶所採取之原因 以及改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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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該解釋吧 比例原則是什麼 ? 比例原則就是同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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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 你呢 你判了人罪 也公開貼公告水桶了 那按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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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原則 你的改判該不該重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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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拉一個GC出來坦 人家的水桶是在沒太多爭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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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前面凱莉改判有沒有公告 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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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大的發文你有看到吧? 你自己當初政見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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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公告外的文 當初泰山那篇你也確實回文了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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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棒球點 請問是誰刪的? 刪的時候有沒有利益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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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做的處分並非自己x 這種話不要隨便講比較好 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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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你是為了自己x 你經過深思熟慮 所以表示那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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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板面了嗎? 如果真的影響板面 為什麼不思考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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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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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個需要討論不是需要你出來為自己辯解 等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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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的道理 今天你安然過關了 之後會不會有qoo說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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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罵人小巷道歉的道理 ? 以後不小心出現了體制下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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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的板主 會不會故意桶某一隊的球迷 然後等人來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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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再解桶 而不發新公告 會啊! 不要以自己出發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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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而已 板主的執法 攸關之後整個板的發展 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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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出發點發表意見維護自身 自在傷害棒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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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你依照的條文 是屬於無意義文 無意義的解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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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你的自由裁量權範圍沒錯 但是今天大家有疑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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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意義的定義 你的解釋內所言卻只看到對於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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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文動機做解釋 該篇水桶公告下板眾的疑問卻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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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回覆 今天不想爬文不想查的版友 可否從該新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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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該比賽某局之消息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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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 重公告 這些事的討論是為了體制的健全 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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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為了你個人的名譽問題而已 用自身舉例可以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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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跳脫自身思維 思考如何讓看板進步 批踢踢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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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近期說了這句話 批踢踢不需要完美 只需要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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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 我認為也是民主的特性 不需要你執政者完美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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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是該怎麼在你的任內 讓整個板有所進步 體制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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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維護個人名譽,只是現行並沒有明訂要板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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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水桶公告文,板主自有裁量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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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發言 是為了版務進步嗎? 可否提出繼續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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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權 可使整個體制進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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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開放討論是為了什麼 是為了讓之後的板務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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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合乎邏輯 非關你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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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你一直在跳針甚麼0.0 請看一下本篇文的結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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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你的結論跟板的進步有什麼關係 只提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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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看法 但毫無根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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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你個人的案例做舉例了 但有無提出是否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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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板務有幫助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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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文章內 都是在解釋該案以及你不重新發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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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無實質對於重新公告的利弊分析 個人見解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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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認為只要板主有盡到公開告知,不論手段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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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回文好了 小組長說大家可以自由發言 以免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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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你 認為 所以還是你啊 你有沒有說出 你 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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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結果 是否有助於板面有助相關實質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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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說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或著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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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發文並不用像你說的那麼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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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建議你直接回文,方便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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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4:29, , 57F
偉大xD 那不然討論幹嘛? 板主勿扣罪名於小板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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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了回文比較方便閱讀了XD 改判不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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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3:51, , 59F
google23145板務於02/26 04:20的發言是否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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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3:52, , 60F
還請小組長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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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1:06, , 61F
頻發公告也可能排擠板內正常討論的空間?那需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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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1:06, , 62F
少篇公告才會造成一日近百篇的文章被排擠到沒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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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iTgfjq (Baseball_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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