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主arashicool水桶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讓子彈飛一會)時間7年前 (2017/09/05 19: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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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之銘言: 前文恕刪 : ─────────────────────────────────────── : ※ 引述《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之銘言: : : ※ 引述《GreenChamber (讓子彈飛一會)》之銘言: : : : 沒有 : : : 憨字的字義並沒有直接的攻擊性 : : 請問版主大大說沒有是2個版主也是這樣想嗎 : : 如果推文憨寶被其他2個版主這樣水桶 可以叫他們去問你嗎 : 單就這個詞「憨寶」本身是不會水桶的 : 如果摻合其他違規字詞,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這件事情跟我些許關聯,所以我需要做些說明, 但是我不會干涉、介入、或是對本次溝通案發表任何評論與看法。 我對「憨寶」的一詞認定是不違反B-6,意即不造成人身攻擊。 如信件內文所云:    單就這個詞「憨寶」本身是不會水桶的    如果摻合其他違規字詞,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過這裡要強調的是,內文中的「不會水桶」意思是:不會以B-6水桶 但是,如果如果有其他違規字詞(字句)與憨寶組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例如:(1)垃圾憨寶     (2)以憨寶作為主語構成的引戰言論 結論: 我的說法與立場是:單純「憨寶」一詞,並無違反B-6人身攻擊; 但是憨寶與其他違規字詞或引戰言論組合,則是一起獨立案件需另外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5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4610481.A.F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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