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板主arashicool水桶判決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arashicool
簡述事由:我在Baseball板發了一篇標題為“鄭鄭....鄭承浩上來啦!”的文,因為先前
有板友發了一篇標題為“江江....江忠城上來啦!!!”的文,因此被arashicool板主以
違反板規B-2-5為由水桶30日,但個人認為並未違反板規B-2-5。且板主似乎尚認為我亦違
反板規B-2-4,但未做詳細說明,不知為何違反且不知是合計水桶60日還是僅30日。在此
主要針對B-2-5進行溝通。
溝通訴求:
http://i.imgur.com/OTgwhXD.jpg
以上為B-2-5之規定,明確說明“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http://i.imgur.com/z4VHTf1.jpg
以上是2文之標題,個人認為標題關鍵字是“江忠城”與“鄭承浩”,形音既不相同也不
相近應該是明顯的,想請問板主認為之標題關鍵字為何?若為“上來啦”,那以下情況應
該也該做相同處分
http://i.imgur.com/NTIxf7v.jpg
若板主認為標題關鍵字不是“江忠城”與“鄭承浩”,那以上3個例子的標題關鍵字也應
該
分別是“今日”、“今日”、“炸裂”,那似乎也與板規B-2-5相違背
還有一事想請問
http://i.imgur.com/78XlykC.jpg
請問我的回應何來挑戰板規的情況,他說系列文是可以桶的,我是針對他的回應做回應,
說明我對板規的解釋,他若是板主,我沒話說,他若不是板主,他這樣回應是他挑戰板規
吧!我只是針對他的回應做回應而已
檢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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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JimJim (111.253.124.80), 08/15/2017 16:47:00
※ 編輯: JimJimJim (111.253.124.80), 08/15/2017 16: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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