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主arashicool水桶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8/15 22: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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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mJimJim (Jim)》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arashicool : 簡述事由:我在Baseball板發了一篇標題為“鄭鄭....鄭承浩上來啦!”的文,因為先前 : 有板友發了一篇標題為“江江....江忠城上來啦!!!”的文,因此被arashicool板主以 : 違反板規B-2-5為由水桶30日,但個人認為並未違反板規B-2-5。且板主似乎尚認為我亦違 : 反板規B-2-4,但未做詳細說明,不知為何違反且不知是合計水桶60日還是僅30日。在此 : 主要針對B-2-5進行溝通。 :    : 溝通訴求: : http://i.imgur.com/OTgwhXD.jpg
: 以上為B-2-5之規定,明確說明“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 http://i.imgur.com/z4VHTf1.jpg
: 以上是2文之標題,個人認為標題關鍵字是“江忠城”與“鄭承浩”,形音既不相同也不 : 相近應該是明顯的,想請問板主認為之標題關鍵字為何?若為“上來啦”,那以下情況應 : 該也該做相同處分 : http://i.imgur.com/NTIxf7v.jpg
: http://i.imgur.com/rusJVY6.jpg
: http://i.imgur.com/B3epnAB.jpg
: 若板主認為標題關鍵字不是“江忠城”與“鄭承浩”,那以上3個例子的標題關鍵字也應 : 該 : 分別是“今日”、“今日”、“炸裂”,那似乎也與板規B-2-5相違背 : 還有一事想請問 : http://i.imgur.com/78XlykC.jpg
: 請問我的回應何來挑戰板規的情況,他說系列文是可以桶的,我是針對他的回應做回應, : 說明我對板規的解釋,他若是板主,我沒話說,他若不是板主,他這樣回應是他挑戰板規 : 吧!我只是針對他的回應做回應而已 : 檢附證據: 江江....江忠城上來啦!!! 鄭鄭....鄭承浩上來啦! 你也承認是因為前一位版友的文章標題如此,您才仿效的 5.系列文: 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今日OOO OOO炸裂 這是棒球版一直認可的轉播文發表模式 4. OP、炸裂文或相關轉播文(如"丟人文"、"失誤文") 請在板主認定符合規定之首篇相關文章後五分鐘更改標題[刪文]申請刪除 您的文章如果不在列表兩頁內(39篇文章)內發表,當然不會有觸犯B-2-5系列文的問題 今天如果我不水桶 在鄭鄭....鄭承浩上來啦!後面如果又出現 陳陳....陳韻文上來啦!    倪倪....倪福德上來啦! ............等文章 那是不是會衍伸成為無意義文? 之後大家會爭議的就變成轉播文存在的必要? 炸裂文存在的必要? 麻煩請您思考一下,您的這樣的發文模式,是否有在危害其他版友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23.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2807313.A.D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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