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湖人揮棄的B.Grant

看板NBAGM作者 (大寶)時間19年前 (2005/08/15 13:2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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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對這個特赦條款有什麼不平衡的啦,呵呵 換個角度來想,這只不過是新的CBA簽定下的臨時產物, 因為最長簽約年限被縮短,這個條款只是讓舊制下的 受害著能夠在新制底下獲得一個平衡,畢竟比較接近 戰力外的大約球員們,大都也只剩下一兩年. 說句白點的,新約中已經讓球隊可以少笨一年,(如果有笨到) 這個條款也只是讓舊約的受害球隊也可以獲得少笨一兩年的權利, 說不公平,真的是還好啦...^^; 也因此,個人是認為 Finley應該不能被設定為條款的被使用者, 說實在,也不適合用這種方法來處理他.. 但是各大媒體還是沸沸揚揚的傳著Finley要去哪.. 昏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8.75 ※ 編輯: sjerry0520 來自: 220.132.128.75 (08/15 14:04)

219.128.43.122 08/15, , 1F
因為有個呆小牛笨阿 >"<
219.128.43.122 08/15, 1F
文章代碼(AID): #1302SeUv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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