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犯規或不犯規,那是個大哉問
看板Spurs (聖安東尼奧 馬刺)作者spurs2120 (Fundamental)時間11年前 (2015/01/09 15:28)推噓5(5推 0噓 3→)留言8則, 6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hUtopian (It's my Life)》之銘言:
: 根據Synergy Sports Technology的數據,在2008年和2009年兩個NBA球季,球隊領先三分
: ,對方握有不到10秒時間的情形總共出現165次,只有19次領先球隊決定故意犯規(包括1
: 次想要故意犯規卻沒成功),故意犯規的球隊贏得其中17次勝利,只有一次落敗。而當比
: 賽剩不到5秒時,故意犯規的領先球隊在14次機會中全部獲勝。有一場比賽進入延長賽,
: 而在正規賽結束時故意犯規的球隊還是帶走了勝利。
: 而如果領先球隊決定不犯規,最終他們贏得其中128場,輸了4場,有14場比賽進入延長賽
: ,而獲勝落敗各佔一半。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08、09兩年之間,不到10秒領先三分對方球
權時的情況出現 165次,領先方不犯規的情況是 146次,犯規則是19
次。如果我們把被打進延長賽也算做失敗,那兩種作法結果如下:
不犯規:成功88%,失敗12%
犯規: 成功89%,失敗11%
如果只考慮正規賽輸球的可能,那兩種作法的機會分別是不犯規2.7%
、犯規5.2%。結果很明顯,去犯規會稍微提高在正規賽贏球的機率(
畢竟不犯規的話,被投進三分就追平了),可是瞬間被逆轉的可能是
不犯規的兩倍以上。所以中間的取捨,也可以是能否接受打延長賽。
(回到當天比賽來說,打延長賽的話,我們有第四節都沒上的TD)
另外MySA記者 Buck Harvey發了一篇文寫了一個小故事,說當年冠軍
賽G6被 Ray Allen射掉冠軍之後,Pop 的確也被問到為什麼不用犯規
戰術(我是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聊,當天兩次被投進三分球都是被抓進
攻籃板才被投進的,第一波都守下來了你去問人家為什麼不犯規?)
Pop 的回答一樣很霸氣:「這是歐洲人問的問題,對吧?義大利人常
常這樣做,但我們不幹。」
Harvey說,現在 Pop身旁有個義大利助教Ettore Messina了,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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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的是Messina和Manu這對師徒幹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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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2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purs/M.1420788535.A.1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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