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球員工會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闢闢刀)時間21年前 (2003/12/23 14:39),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0 (看更多)
※ 引述《CHOIP (小彬彬)》之銘言: : ※ 引述《eeseraph (ops)》之銘言: : 球員組工會是個很崇高的理想 : 如果能夠成立,國內棒運就大大跨出一步了,甚至比日、韓發展還快 : 但在這之前,還是會有"烈士"犧牲的啊 : 拿林岳亮當例子,先後兩次"莫明其妙"被踢出去 : 球團的主動權太高了啊 : 問題是出在"終身約"上吧 現在簽的應該不是終身約了吧? : 我若沒引用錯誤,中職球員所簽的約應該都是 : 球團認為球員不合需求,可任意解約 : 而球員若沒拿到"離隊同意書"是不能加入其它隊打球的 : 所以,不給離隊同意書,就像是被廢了武功了 就算拿到離隊同意書也不一定有用喔 因為現在領隊會議開完就會有默契了(不用就是都不用) : 只要小小反抗,上了法庭球員也是站不住腳 : 更何況組工會,還想上桌談判? : 聽起來像天方夜譚 >.< : ---------------- : 只要一天"類似"賣身契一般的終身約還存在,球員一天就翻不了身 : 肯定沒人敢出頭。 : 所以,想要靠法律上解決,就要設法從改變簽約內容做起 合約問題如果要有解 勞委會?體委會? 我覺得球員工會還是一個重要關鍵 工會當然不是隨意拿來罷工要脅球團用的 畢竟罷工之後通常是兩敗俱傷 先組織工會 然後先把工會基本功能發揮出來 循序漸進在開始談合約的合理性,接下來就是FA制度 雖然其實現在的體委會主委沒啥才能 不過這樣的事情 還是需要高層單位領導或是施壓才有效果 一定要在勞資雙方找到平衡點 而且也希望政府能適時給予一些援助 如此才有機會雙贏 --- 若沒有勞基法規定 若沒有政府相關配套措施 哪有企業老闆願意多花一堆有的沒的來幫員工謀福利 況且他們還是有賺錢的企業 -- 忽然之間 天昏地暗 世界可以忽然什麼都沒有 我想起了你 再想到自己 我為什麼總在非常脆弱的時候 懷念你 我明白 太放不開你的愛 太熟悉你的關懷 分不開 想你算是安慰 還是悲哀 而現在 就算時針都停擺 就算生命像塵埃 分不開 我們也許反而更相信愛 如果這天地 終究都會消失 不想一路走來珍惜的回憶 沒有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4.239

推 140.114.88.162 12/23, , 1F
嗯。同意組工會的觀點。
推 140.114.88.162 12/23, 1F

推 140.114.88.162 12/23, , 2F
法律我是門外漢,勞基法能給球員多少保障><
推 140.114.88.162 12/23, 2F

推 61.222.144.148 12/23, , 3F
有工會不等於納入勞基法,兩者不同。
推 61.222.144.148 12/23, 3F

61.231.24.203 07/24, , 4F
test
61.231.24.203 07/24, 4F
文章代碼(AID): #_v-CiAf (BaseballSY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0
1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0 篇):
0
1
0
1
3
4
文章代碼(AID): #_v-CiAf (Baseball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