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MLS的一些問題請教
最後一點要說的是MLS嚴格的球隊薪資上限制度
目前我知道大約一隊限制是三百多萬,然後roster總數上限是30人,
意思就是平均起來一個人的年薪只有十萬多一點
指定球員會吃掉大約35萬(聯盟會幫忙付35萬薪水,剩下薪水球隊自己出)
一些一線的,踢了好幾年的資深球員薪水都是上看十幾二十幾萬
意思就是說一支MLS球隊若有一半(15個)的球員是十幾二十萬的話,剩下一半就
只能拿接近最低薪資(三,四萬年薪)
這樣造成了高薪球員之間在聯盟內流動非常平凡,很多隊甚至不惜"資敵"
因為每隊都被迫要當精算師
像是前幾天達拉斯剛把有曼聯青訓以及慕尼黑1860資歷的Kenny Cooper丟給西雅圖,
原因很簡單,不是他不夠好,實在是因為他年新要價二十七萬五千,雖然他進球數不少
球隊算了算CP值不夠,所以就忍痛割捨。
或是2011年結束,銀河隊直接把一號門將Donovan Ricketts丟給隔年會加入聯盟的蒙特婁
不是他不好,而是那年Ricketts因傷缺陣很多場,如果光用二號門將Josh Saunders就可
得到聯賽冠軍的話,三百多萬的球隊薪資上限真的養不起一隊同時有兩個好的門將。
再來還有要補充的就是,MLS就是因為沒有FA,合約到期不能讓聯盟內其他隊爭取,所以
習慣都是合約到期(球季結束)才談約。被談約的球員就真的有點任人宰割那樣,
畢竟球員也都知薪資上限訂得太少這種事情是聯盟的規定,母隊也莫可奈何。
當初前槍手永貝里離開MLS時有過類似抱怨,他說在歐洲都是合約到期前至少半年一年就
開始談續約(否則合約到期自由轉會,母隊拿不到轉隊費)。但在美國因為有恃無恐,
所以都是球季結束合約到期再來談,這樣讓他感覺很沒有保障很沒有安全感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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