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是成立二軍的時候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聖地)時間20年前 (2004/09/01 17:3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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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之銘言: : 事實上替代役制度會失敗, 就是失敗在它的限制太多 : 以致於根本沒有任何人從代訓制度得到什麼好處 : 球隊在什麼情況下會願意去訓練球員? : 要嘛就是這個球員現在我可以用得到, 要嘛就是這個球員未來我可以用得到 : 你要球隊去訓練一個他不一定可以用得到的球員 : 球隊當然會把這個球員的訓練計畫、資源使用優先順序排在最後頭 : 如果球隊資源有限的話, 這些球員當然會被犧牲掉 請問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1) 先選秀 (2) 選秀完給一段時間(比如一個月)讓選手考慮簽不簽二軍約 (二軍約為制式合約, 體委會也許可以介入制定的過程以保障選手, 另外球團可以用提供簽約金的方式提高選手簽約的誘因) (3) 同意簽二軍約的就算是加入了那一支職棒隊 (4) 不同意簽二軍約的可以開放比如六個名額, 比照以前選國訓隊的方式, (i) 錄取的商請合庫或台電等公家球隊代為收留 (ii)未錄取的去當大頭兵, 一年後可以再被選秀... 不是很簡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97.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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