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是成立二軍的時候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bc for what?=.=)時間20年前 (2004/09/05 18:1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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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9 (開始盡量抹掉重寫)》之銘言: : 個人對所謂"水準"的問題沒有意見 : 因為這不但是個相對的問題 : 更是個意義不大的問題 : 我在意的是:為什麼國家可以把役男分配給營利事業? 要檢討為什麼可以把役男分配給營利事業 是指這些營利事業會因為可以代訓球員而得利囉? 不過從前的討論來看 代訓的球隊真的可以從中得到什麼實際的利益嗎? 就算有 這份利益和其它人、其它單位團體所期望的、所獲得的利益相比 有出現明顯的不相當嗎? 畢竟球員還是希望在兵役期間有球可打 體委會還是希望球員在兵役期間能繼續受訓 而國防部 還是希望球員不管打不打球都不要再來瓜分人力跟預算 : 其它國民可以在資源重分配上得到什麼好處 : 當然 我較針對的是科技役 : 但棒球代訓也會有這樣的"立意與利益"問題 : 雖然現在棒球代訓讓球隊得到的好處可能沒有想像中的大 : 但這已是條例上的執行問題 : 重要的是本質上我們要的是什麼? : 還有 : 這項政策的考量不能忘記未役以學生身分出國打球的人 : 似乎要有更嚴格的規範才是(名義唸書 實質賺錢) 這就是單純的利益衡量了 看看對這個國家而言 棒球運動的競技實力是不是值得以「特例」「特殊制度」來維持 否則真的以兵役的公平性為最優先考量的話 大家都去當大頭兵 要打球等當完兵再打 這樣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球員有本事的話就在去服役前先和美日球隊簽約再出國跳機當浪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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