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爾夫〉Pat Tillman的啟示
下面完全是講彩券的事 跟標題那位派特踢兒曼(暫譯)完全無關了
沒興趣的人可以省點時間
※ 引述《hsuans (C碰)》之銘言:
: ※ 引述《akala (一個人耍寶)》之銘言:
: 談到彩票。談到物質。這就是職業運動的本質。
: 但是職業運動既然叫「職業」,選手的目的就是「賺錢」。
: 這沒有什麼不可說的。如果社會上的每個員工都想爭取高薪,
: 為什麼職業球員不行? 何況他們的生涯比一般人短的多。
: 金錢是非常重要的。而阻止選手受到誘惑,唯有讓他們認清,
: 放水所付出的代價遠遠不及他們正常打球所得到的。
: 包括法律的限制,包括放水的防堵機制,以及包括運動彩設計的本身。
: 據上面的報導,運動彩目前的設計似乎是賭十一場以上的勝負,
: 如果加上複合球隊,球員對於掌控賭盤勝負的能力大為降低。
: 想要控制連續十幾場不同對戰組合的勝負變成不可能的任務。
: 還是老話一句,我們從來不會懷疑F1的選手會放水,也不會懷疑NBA和MLB的球員。
: 不是因為他們都是「置金錢於度外」的聖人,而是誘使他們放水幾乎沒有任何利益。
: 因為你「付不出」那些可以讓他們打放水球的錢。
最後幾行的意思我不懂
應該說 為什麼我會覺得 這幾句話應該是會被用來反制發行彩券的?
事實上就我的印象 這一點在先前的討論中也曾經被提出來過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同意下面這句話
ꄊ 「台灣的職業運動比起先進國家 比較容易出現放水」
如果這句話能夠成立 而又要問我「原因是什麼」的話
我想我會把「收入過低」放在第一位
這裡的「收入」 不單指選手們實際拿到的薪水袋
更包括對選手們而言 預期投身於職業運動中所可能獲得的「合法」收入
這裡的「過低」 不單指在運動生涯中的所得 無法充分滿足退休後的生活所需
更包括相較於正當收入而言 絕對不可謂之不高的「非法」利益
反倒是其它因素 例如選手教育程度、職業運動組織的經營方式、乃至於治安狀況等等
並不會讓我覺得這些原因的重要性 會比「打放水球挺賺的」這種情形來得更危險
翻成白話文就是 組頭們當然拿不出可以讓歐肥在比賽裡少灌一球的錢
但是如果是要讓張泰山少打一支安打 讓潘威倫少投一次三振的錢
我想 至少沒人敢肯定組頭們會付不起了吧?
好好搞的話 也許 也許台灣也能作到讓選手捨不得放水 讓組頭們付不起手續費
不過對此時此刻的我們而言 這一天似乎還沒到 也還不知何時會到
當然 就算少了這一層保險 只要彩券機制夠完善 也許還是能把其間的差異降到最低
讓有心付錢的人、有意收錢的人無從下手
只不過外在的安全機制再怎麼牢不可破 都還是會有罩門
這個罩門 也許是在選手身上 也許是在球團身上 也許是在政府身上
又也許 會是在觀眾的心裡 當大家都知道漏一球的代價直逼一個月的薪水時
再把眼光放遠一點 就算發行彩券是「夠」安全的
個人認為對於職業運動的經營而言 都還是存有「不勞而獲」這個副作用
彩券所可能帶來的巨大收益 是不是會造成部分經營者的錯覺
以為「十年耕耘 不如彩券一張」 這樣的心態 有沒有可能會讓台灣的職業運動
在除了賺錢、除了收支平衡外 都進步得更慢、甚至退步呢?
如果台灣的體育運動真的是「不發彩券就無以為繼」 那倒也罷了
不論是人窮志短 或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總之能認清目己的份量倒也不是壞事
然而小小台灣的運動經濟產能真的是如此不堪嗎? 也許是 也許不是
但至少我希望不是 會花時間看這篇文章 關心運動彩的發與不發的你
應該多半是是這麼想的 是吧?
就我這個市井小民的感覺 運動彩的發行已經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甚至可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不怕被笑是放馬後炮 這樣的發展其實一點也不令我意外 理由也就不用多說了
總之對於這種賺錢的生意 檯面上的掌櫃們都想插一腳都來不及
又會有幾個傻蛋會去擋人財路惹人白眼呢?
弄得不好還落得被打成「唱衰」、「守舊」、「反改革」的黑五類 何必呢?
希望一切都能順順利利 讓大家都覺得跟運動彩是「相見恨晚」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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