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是成立二軍的時候
※ 引述《ms9 (開始盡量抹掉重寫)》之銘言:
: 我比較想請教的是
: 當時合庫與台電的態度為何(棒協不用說一定反對)
: 對比別國的經驗
: 它們應該是反對役男打職棒最力的才對
: 以前不懂事
: 這項天條應該是十幾年前就有了
: 那麼這項"天條"又是在什麼氣氛下制定的呢?
從有職棒開始, 類似的規定很多
1994年之前是二十四歲以下完全禁止加入職棒
二十四歲以上若為培訓隊員亦不得加入職棒
1993年因黃裕登欲加盟職棒引起爭議
棒協最後同意CPBL各隊可以在1994年1月培訓隊開訓之前
不受年齡限制補進一名球員
然而此例一開
CPBL又陸續在95、96年補進黃文博、洪佩臻、葉君璋、吳俊良、陳慶國....等人
為解決上述問題
全國體總在96年初提出一份『二十三歲草案』
不過這份草案和之前的二十四歲限制相比
除將二十四歲限制降為二十三歲之外, 仍不允許二十三歲以上培訓隊員加入職棒
也就是必須是二十三歲以上的非國家隊培訓隊員, 才能加盟職棒
96年二月底, 由於CPBL不願意接受草案條文, 堅持二十三歲以上應全部開放
體總將條文修改為, 二十三歲以上之培訓隊員可先參加職棒選秀
但仍須待階段任務完成之後, 始得向所屬球隊報到
同時對於已經加入職棒的球員, 棒協同意既往不咎
這個草案在1997年2月21日, 台灣大聯盟成立之後又重新由棒協和CPBL及TML簽約一次
隔年棒協希望和CPBL及TML續約, 但是TML當時已經簽下陳志誠而拒絕簽約
到1999年2月, 二十三歲規定失效, 加上國際賽已經開放職業球員參加
照理說從那時候開始應該沒有役男加盟職棒問題了
然而由於在之前兩聯盟鬥爭當中, 役男球員問題一直是CPBL攻擊TML的焦點
役男打職棒也因此被冠上揠苗助長的罪名
所以1999年之後, CPBL也不可能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反過來簽役男球員
於是之後就變成棒協和CPBL默契封殺役男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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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3.45.230
※ 編輯: IBIZA 來自: 211.23.45.230 (09/01 17:56)
※ 編輯: IBIZA 來自: 211.23.45.230 (09/0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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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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