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認為條款要如何改才合理呢?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o ̄▽ ̄o)/)時間21年前 (2003/12/22 17:3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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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關注旅外條款 但是我認為懲罰不加入原隊的兩年條款問題更大 也許一些很吐血的待遇/簽約金會開始出現 不爽?兩年後見.而且沒有逆指名搞不好還是被同一隊選到 至於旅外條款 乾脆讓CPBL執行好了 體委會可以核准國外球團的代訓權 你CPBL愛綁就綁 反正人家根本沒讓你代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232.152

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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