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代訓球員出國不錄用條款的我感4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泣~~~~~~陽森~~~)時間21年前 (2003/12/23 23:5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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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dance (瑞河兄 掰)》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泣~~~~~~陽森~~~)》之銘言: : : 其實有一個方法最快,直接立法。 : : 有醫師法,有公衛師法,為什麼不能有「職業運動法」? : : 用強行法的方式最快,連打官司的工作也不必作。 : : 問題是,誰要推動這個法案? 立法委員。 : : 立法委員為什麼要推? 因為利益。 : : 這個利益來自於少數的企業主,和多數的人民選票。 : : 如果後者造成的選票力量大於少數企業主所給的利益,那麼法案就推得成。 : 這少數的企業主給過政客什麼利益? : 你看某些人摳成那個樣子還給利益 免了吧 : 政治人物不是你買他一張五萬的餐券就能擺平的 : 選票其實也不用 : 一個法案的制定 假設他是沒有爭議的 可以有跨黨團的支持 : 那只要一個立委帶頭去衝去找人簽 : 會期末再丟到包裹 兩下就過了 : 所以問題是 那個立委這麼熱血? : 這需要碰運氣 所以不是正途 就算有懂事的球迷當到特別助理或辦公室主任 : 離熱血去推也還有很大的距離 : 請不用考慮到這個選項 基本上我上面所說的是一個立法的典型過程,並不是僅僅針對職棒。 也不是針對中華職棒。 而事實上我們不需要煩心政治人物們對於選票的敏銳嗅覺, 如果有心,作一份民調,如果支持的,關心的,人數壓倒性的多,這個法案就會跑。 如果僅僅是幾個熱血助理下去跑,功效反而不到。 而且,相關立法是涉及到限制人民契約自由原則,怎麼可能會是「沒有爭議」的。 你今天單獨推了一個勞方有利的法案,難保明天不會再推一個對於勞方更有利的 勞基法版本,這種效應是會被考慮進去的。 因此,可以想見有些企業或許對於 職棒默不關心,但是站在他的立場,這個法案通過了對他並沒有任何的好處,反 而會產生壞處的可能性。 那麼他會不會反對就有問題。 我的論述的根基,在於無論要透過立法,還是體制內外的作法,前提就是有 大多數的社會大眾「認知」、「主張」而且「支持」。如果能夠具備的話這三種 管道都會很有用。 如果不具備的話三點都走不通。 -- 「安西先生..バスケが..バスケがしたいです.......」 (C)lass【 分組討論區 】--14 國家體育場--2 PttBaseball--9 Theme-- YakyuSystem 主題 ◎棒球制度討論板 追求制度建立,討論職棒改革的專業版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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