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代訓球員出國不錄用條款的我感4
※ 引述《lidance (瑞河兄 掰)》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泣~~~~~~陽森~~~)》之銘言:
: : 其實有一個方法最快,直接立法。
: : 有醫師法,有公衛師法,為什麼不能有「職業運動法」?
: : 用強行法的方式最快,連打官司的工作也不必作。
: : 問題是,誰要推動這個法案? 立法委員。
: : 立法委員為什麼要推? 因為利益。
: : 這個利益來自於少數的企業主,和多數的人民選票。
: : 如果後者造成的選票力量大於少數企業主所給的利益,那麼法案就推得成。
: 這少數的企業主給過政客什麼利益?
: 你看某些人摳成那個樣子還給利益 免了吧
: 政治人物不是你買他一張五萬的餐券就能擺平的
: 選票其實也不用
: 一個法案的制定 假設他是沒有爭議的 可以有跨黨團的支持
: 那只要一個立委帶頭去衝去找人簽
: 會期末再丟到包裹 兩下就過了
: 所以問題是 那個立委這麼熱血?
: 這需要碰運氣 所以不是正途 就算有懂事的球迷當到特別助理或辦公室主任
: 離熱血去推也還有很大的距離
: 請不用考慮到這個選項
基本上我上面所說的是一個立法的典型過程,並不是僅僅針對職棒。
也不是針對中華職棒。
而事實上我們不需要煩心政治人物們對於選票的敏銳嗅覺,
如果有心,作一份民調,如果支持的,關心的,人數壓倒性的多,這個法案就會跑。
如果僅僅是幾個熱血助理下去跑,功效反而不到。
而且,相關立法是涉及到限制人民契約自由原則,怎麼可能會是「沒有爭議」的。
你今天單獨推了一個勞方有利的法案,難保明天不會再推一個對於勞方更有利的
勞基法版本,這種效應是會被考慮進去的。 因此,可以想見有些企業或許對於
職棒默不關心,但是站在他的立場,這個法案通過了對他並沒有任何的好處,反
而會產生壞處的可能性。 那麼他會不會反對就有問題。
我的論述的根基,在於無論要透過立法,還是體制內外的作法,前提就是有
大多數的社會大眾「認知」、「主張」而且「支持」。如果能夠具備的話這三種
管道都會很有用。 如果不具備的話三點都走不通。
--
「安西先生..バスケが..バスケがしたいです.......」
(C)lass【 分組討論區 】--14 國家體育場--2 PttBaseball--9 Theme--
YakyuSystem 主題 ◎棒球制度討論板
追求制度建立,討論職棒改革的專業版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6.246
→
61.231.24.203 07/24, , 1F
61.231.24.203 07/24,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BaseballSYS 近期熱門文章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