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代訓球員出國不錄用條款的我感4
※ 引述《hsuans (泣~~~~~~陽森~~~)》之銘言:
: ※ 引述《lidance (瑞河兄 掰)》之銘言:
: : 請不用考慮到這個選項
: 基本上我上面所說的是一個立法的典型過程,並不是僅僅針對職棒。
: 也不是針對中華職棒。
: 而事實上我們不需要煩心政治人物們對於選票的敏銳嗅覺,
: 如果有心,作一份民調,如果支持的,關心的,人數壓倒性的多,這個法案就會跑。
: 如果僅僅是幾個熱血助理下去跑,功效反而不到。
: 而且,相關立法是涉及到限制人民契約自由原則,怎麼可能會是「沒有爭議」的。
: 你今天單獨推了一個勞方有利的法案,難保明天不會再推一個對於勞方更有利的
: 勞基法版本,這種效應是會被考慮進去的。 因此,可以想見有些企業或許對於
: 職棒默不關心,但是站在他的立場,這個法案通過了對他並沒有任何的好處,反
: 而會產生壞處的可能性。 那麼他會不會反對就有問題。
: 我的論述的根基,在於無論要透過立法,還是體制內外的作法,前提就是有
: 大多數的社會大眾「認知」、「主張」而且「支持」。如果能夠具備的話這三種
: 管道都會很有用。 如果不具備的話三點都走不通。
會有這種看法
可能是因為大多數人對立法過程 或其動因不熟悉的關係
我雖然和立院已經很久沒有接觸 不過在我的印像中
還真想不起來有什麼法案是因為民意高漲而定出來的
一般會通過的法案有
1.政院提 執政黨壓著立院黨團過
2.黨團提
3.委員突發奇想 熱血去推 像朱星羽好像就是因為推一個什麼法推不過火大退黨的
要說民意高漲 那也是要回到這三條路逕去跑
回到立院的遊戲規則去玩 這就和民意脫勾了
何況 民意高漲的定義是什麼?
基本上沒有選舉利益 要啟動選項1.與選項2.
是天方夜談
老實說棒球能有多少選舉利益我是極度懷疑(抱歉 在這要運用到職業上的嗅覺)
他不可能是選民最重要的選項 也不太可能是次要的
沒有版圖的搬移效果 人家黨團才懶得列入協商
多一個法要拿出去談 就代表要多吃一點虧 人家玩這個不是無償的
所以就只有3.是可能的
由單一委員出面 如果他超熱血
就算有其他公關在游說 就算其他委員有收球團的錢(何況我認為這根本不可能有效)
大家也會看他的面子 稍微弄一下 就給他過了
別以為中華民國立法是像美國一堆公關游說來游說去 大家橋來橋去
拼命算票數過的
台灣立法院一堆土蛋 他們立法都是"看XX面子" "聽OO說的"
公關掮客大對決? 講金融三法WTO相關法案我還相信
打棒球的法 這種和加油站安全規定一樣沒人鳥的東西
公關和掮客騙錢的機率還比認真辦事的可能性高
其實一個好助理是能讓老闆熱血的
我有推動過一些地方法規的立法 推動立法並不難
只要你位子卡的好 時機抓的準
但有這種功力的人真的很少
不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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